关于公布2009年度国家级、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日期:2009-07-13
京中科[2009]46号
关于公布2009年度国家级、市级中医药 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9]1 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10 号)转发给你们,二个《通知》的附件《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管理方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申领表》、《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请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进入“科技教育司”的“教育管理”页面下载。 同时,将2009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项目主办单位,在2009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执行完毕,并在项目结束后10日之内,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及总结、《北京市级项目执行情况表》及总结,上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我局将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联系人:骆永玲 联系电话:84036775(传真) 电子信箱:luoyl@bjhb.gov.cn 地址:东城区美术馆后街小取灯胡同5号 邮政编码:100010 附件:1、《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管理方案》 3、《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申领表》 4、《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5、《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6、《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 7、《2009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8、《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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