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国家级项目总结及2012年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及报送2011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1]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2011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主办单位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包括执行的总体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并如实填写“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2011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并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及以上材料报送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二、为做好2012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请你单位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及报送2011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1]1号)文件的要求,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一式四份报送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www.satcm.gov.cn)国家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报我局审核。
三、《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及报送2011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教育系统用户手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可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http://www.satcm.gov.cn)下载,申报过程中有何问题随时与我局科教处联系。
联系人: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刘娟
电话:83970028
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办公大楼606房间
邮政编码:100053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