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北京市“十一五”中医药51510科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和开展2006年度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7-13        


 

京中科[2006]38号

 

 

关于下发《北京市“十一五”中医药51510科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和开展2006年度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直属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中医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探索建立“需求导向、主题引领、示范创新、及时转化”的新型中医药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北京市中医科技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十一五”中医药51510科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作为“十一五”期间我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实施、考核评估和成果推广的指南,现下发给你们。

为更好地发挥各申报单位在组织实施中医药科研项目工作中的作用,在2006年度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中,请各单位首先按照《北京市“十一五”中医药51510科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科技需求,认真分析本单位的中医药科研水平和技术优势,在总结以往实施各级各类中医药科研项目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本单位实施“51510”科技工程的工作设想,希望各单位能够逐步形成本单位在“十一五”期间中医(中西结合)科技工作以主题计划带动重大项目,以重大项目带动具体课题的整体工作安排。工作设想请于7月7日前报我局科教处。

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实施“51510”科技工程的整体工作安排,组织课题负责人填报《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单位学术委员会择优推荐,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区县级医疗单位还需区县卫生局签署意见)报我局科教处。各单位签署意见时,要注明把该项目列入本单位实施“51510”科技工程整体工作安排的原因和理由。《申请书》一式五份,全文A4纸打印,并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申请单位需填写“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一览表”有关附件可从网上下载,网址:www.bjtcm.gov.cn

申报截止时间:2006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报送地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东城区美术馆后街小取灯胡同5号     100010)

联系人:骆永玲

联系电话:84036775

附件:

一、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基金2006年度课题招标项目指南

二、北京市“十一五”中医药51510科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三、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

四、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一览表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中医药  科技  基金  通知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6月6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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