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北京市“十一五”中医药51510科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和开展2006年度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7-13
京中科[2006]38号
关于下发《北京市“十一五”中医药51510科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和开展2006年度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直属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中医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探索建立“需求导向、主题引领、示范创新、及时转化”的新型中医药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北京市中医科技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十一五”中医药51510科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作为“十一五”期间我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实施、考核评估和成果推广的指南,现下发给你们。 为更好地发挥各申报单位在组织实施中医药科研项目工作中的作用,在2006年度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中,请各单位首先按照《北京市“十一五”中医药51510科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科技需求,认真分析本单位的中医药科研水平和技术优势,在总结以往实施各级各类中医药科研项目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本单位实施“51510”科技工程的工作设想,希望各单位能够逐步形成本单位在“十一五”期间中医(中西结合)科技工作以主题计划带动重大项目,以重大项目带动具体课题的整体工作安排。工作设想请于7月7日前报我局科教处。 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实施“51510”科技工程的整体工作安排,组织课题负责人填报《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单位学术委员会择优推荐,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区县级医疗单位还需区县卫生局签署意见)报我局科教处。各单位签署意见时,要注明把该项目列入本单位实施“51510”科技工程整体工作安排的原因和理由。《申请书》一式五份,全文A4纸打印,并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申请单位需填写“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一览表”有关附件可从网上下载,网址:www.bjtcm.gov.cn。 申报截止时间:2006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报送地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东城区美术馆后街小取灯胡同5号 100010) 联系人:骆永玲 联系电话:84036775 附件: 一、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基金2006年度课题招标项目指南 二、北京市“十一五”中医药51510科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三、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 四、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一览表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中医药 科技 基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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