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北京市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基层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9-07-13
京中科字[2009]38号
关于下发《北京市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基层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我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的抢救、整理和挖掘工作,推进区县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我局将在“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抢救挖掘与优秀传承人才培养联动工程”(简称“薪火传承3+3工程”)的基础上,启动建设首批基层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并制定了《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基层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建设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在《建设方案》的落实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发展过程中的老中医药专家资源,把此项工作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才培养、专科建设、中药研发等方面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考虑老中医本人意愿,制定出本单位实施工作规划,创新基层中医药传承工作的模式。 各区县卫生局应根据本区域内老中医药专家的整体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参照本“建设方案”,做好本区域首批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的遴选和管理工作,使区域内的老中医药专家资源充分发挥作用,为社区农村广大居民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服务和健康保健服务。 同时,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启动基层中医药群体传承工作站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在区县基层进行中医药学术传承的新探索,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相关文件和表格请各单位从北京中医药信息网(网址:http://www.bjtcm.gov.cn)下载。 报送地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东城区美术馆后街小取灯胡同5号 邮编:100010) 联系人:王欣 姜丽 联系电话:84036775 附件: 1、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基层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方案 2、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基层老中医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议书
二○○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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