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二室一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日期:2009-07-13
京中科字[2008]2号
关于印发《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二室一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名家研究室、名老中医工作室和名医传承工作站(简称“两室一站”)的规范化建设,我局制定了《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二室一站”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建设过程中参照执行。 在建设过程中,我局将建立“以奖代补”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室站建设的投入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室站建设“五个一品牌”创建活动。 为推进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建设,促使建设工作出成果、出经验、出效益,围绕《建设标准》的五个平台二十五项建设指标,开展“薪火传承‘3+3’工程五个一中医药文化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简称“五个一品牌”创建活动): 1、形成一个传承谱系:室站整理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历代传承情况,编著本室站清晰、明确、完整的学术思想传承脉络图(家谱),形成首都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特色品牌。 2、组织一个名医讲堂:室站由名老中医或其弟子运用多种形式,如网络教室、报纸杂志、学术论坛等开展系列讲座,形成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交流特色品牌。 3、发行一个传承刊物:室站围绕本室站建设的主要工作主办或协办《中医药动态》刊物,形成室站建设成效的动态展示品牌; 4、建设一个信息平台:室站围绕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的挖掘、整理、传承、发扬,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数据库和网络平台,形成室站名医文化传播特色品牌; 5、建立一个医案评价制度:室站围绕本学科领域的历代名家医案和本室站的医案进行讲解与点评,形成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教育的特色品牌。 “五个一品牌”是室站建设工作成果的突出代表,也是首都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工作的特色标志。“五个一品牌”创建活动是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工作的一项激励机制,室站建设经费投入除各室站基本建设经费外,将对各室站建设期内“五个一品牌”创建活动给予经费资助,特别是资助整合学术资源,联合多室站开展共建项目的单位。各室站及依托单位应根据《建设标准》和“五个一品牌”,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室站“五个一品牌”创建活动方案,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室站创建方案进行筛选,对其中的优秀方案进行重点督促落实,根据项目需要给予经费资助。 二、加强对室站建设合同管理 室站建设采取合同制管理,合同由各室站、室站依托单位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三方签订。各室站应根据《建设标准》制定三年建设规划,并填报《合同书》和《任务书》,落实责任制。各室站应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的岗位职责,良好的运行机制,规范的经费使用方法。各室站建设依托单位应明确具体部门负责本单位室站建设工作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室站建设管理工作制度、激励机制、考核制度和建设档案。 三、完善室站建设考核制度 建立室站建设公共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开展对室站建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室站建设采取定期定项考核制度,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根据各室站的共性和个性,参考各单位上报的考核报告,按年度进行相同内容或不同内容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北京中医药信息网予以公布,并与建设经费挂钩。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各单位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本单位的考核结果汇总后,报送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室站建设单位参照《建设标准》及“五个一品牌”创建活动要求,制定本单位每个室站三年建设规划以及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提出2008年度室站建设和创建活动经费预算,以上材料请于2月29日前报送我局科教处 2、各室站及依托单位于2008年2月29日报送材料时同时与我局签订建设合同书。 3、薪火传承“3+3”工程室站建设工作是我局进一步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抢救性继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实施的过程中还需不断总结各单位的先进经验,汲取大量的合理化建议,完善工作方案和各项建设标准,希望各单位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并将工作经验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我局,使首都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传承工作取得实效。 本通知下发前有关室站建设的管理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二室一站”建设标准; 2、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项目合同书 3、项目任务书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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