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立“北京市社区中医心理健康服务示范基地”的批复  

日期:2010-07-15        


丰台区卫生局:

  你局《关于建立“北京市中医心理进社区示范基地”的请示》(丰卫文[2010]23号)材料收悉。我局经研究,同意丰台区卫生局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合作建立“北京市社区中医心理健康服务示范基地”。该基地由你局负责建设和管理。

  希望你局根据示范基地的建设方案,充分利用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心理诊疗的中医优势资源,加强协作,积极探索,把示范基地建设好,为北京市社区开展中医心理健康服务积累好的经验,真正成为基地建设的示范。

 

 

版权所有: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网管信箱:webmaster@bjhb.gov.cn
技术支持:北京市万兴新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50568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