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补办医师执业证书
日期:2009-07-14
第1条:受理范围 已经获得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颁发的中医医师执业证书,证书丢失人员 第2条: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3条:提交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二)个人书面申请; (三)单位证明; (四)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实原件); (五)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 (六)1个月前《北京日报》或《北京晚报》登出的丢失公告复印件(复印件); (七)《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身体和健康状况一栏中加盖体检合格章并提供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体检合格证明; (八)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1张。 填表要求用钢笔、签字笔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且在每类资料封面上加盖单位公章。 第4条: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5条:办理结果 颁发《医师资格证书》 第6条:其它 咨询电话:83978213 83978212 传真:83978212 办理部门: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 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800、939、运通102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网址: http://www.bjhb.gov.cn(北京卫生信息网)中点击“许可大厅”或直接上http://210.75.201.203/xzxkdt(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网页查找相应办理事项。 第7条:附相关材料及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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