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中医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日期:2009-07-14        


1:受理范围

取得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所有医疗机构,在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数的,必须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提交材料

(一)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申请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三)变更事项需提供的理由及变更证明文件

(四)生局中医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4: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办理结果

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该事项不许可,颁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6:其它

咨询电话:83970032

办理部门: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B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  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800939、运通102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网址:http://www.bjtcm.gov.cn

7:附相关材料及其说明

1项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申请书

2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3项变更事项需提供的理由及变更证明文件

4项生局中医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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