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中医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  

日期:2009-07-14        


1:受理范围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必须先取得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提交材料

(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三)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

(四)医疗机构设置报告书

(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六)放射诊疗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

(七)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填表要求用钢笔、签字笔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且在每类资料封面上加盖单位公章。

4: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办理结果

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该事项不许可,颁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6:其它

咨询电话:83970032

办理部门: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B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  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800939、运通102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网址:http://www.bjtcm.gov.cn

7:附相关材料及其说明

1项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项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3项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

4项医疗机构设置报告书

5项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项放射诊疗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

7项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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