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中医医师重新执业注册
日期:2009-07-14
第1条:受理范围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内工作的中医类别医师。 第2条: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3条:需提交材料 (一)《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二)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实原件); (三)本人身份证或军队退休证复印件(核实原件); (四)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的证明; (五)在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指定的机构内3至6个月的培训合格证明; (六)《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身体和健康状况一栏中加盖体检合格章并提供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七)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1张; (八)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注册执业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相符合。 填表要求用钢笔、签字笔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且在每类资料封面上加盖单位公章。 第4条: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5条:办理结果 颁发《医师执业证书》,如该事项不予许可,颁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第6条:其它 咨询电话:83978213 83978212 传真:83978212 办理部门: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 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800、939、运通102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网址:http://www.bjtcm.gov.cn ,http://www.bjhb.gov.cn(北京卫生信息网)中点击“许可大厅” 第7条:附相关材料及其说明 第1项《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第2项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实原件) 第3项本人身份证或军队退休证复印件(核实原件) 第4项在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指定的中医医疗机构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培训机构名单 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88001218 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 62882121 中国中医研究院望京医院 64721263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84013218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67689641 北京中医医院 52176811 第5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体检合格证明 第6项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1张 第7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的证明 第8项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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