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处
拟订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建设和发展规划;制订实施本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服务标准;负责设置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批,监督取缔无照行医;管理指导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工作;负责中医医师执业资格的认定、注册、变更工作;负责指导区、县中医业务工作,组织研究制订农村、城乡基层中医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所承担的任务;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