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中医诊疗设备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0-07-14        


国中医药发〔2010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了指导中医诊疗设备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中医诊疗设备在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丰富中医临床诊疗手段、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我局组织制定了《关于促进中医诊疗设备发展的意见》,现予印发。
   
请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关于促进中医诊疗设备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对中医诊疗设备有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联 系 人: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真:
010-65930820
   
附件:关于促进中医诊疗设备发展的意见


                                         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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