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北京市中医药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日期:2009-07-22        


京中医政字〔2009〕68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中医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蔓延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中医药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卫生局和各中医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依据各自的职能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并于7月10日前将各区县卫生局、各中医医疗机构调整后的中医药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方案报送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
        联 系 人:祝静    赵建宏
        传    真:84036772
        联系电话:84036774

二○○九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中医药  甲型H1N1流感  通知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7月5日印发

                                                 共印60份

 

 

 

北京市中医药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工作方案
(试行)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布署,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蔓延和扩散工作要求,调动全市中医药行业的力量,科学、有效、安全、稳妥地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作用,对进一步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扩散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全市中医药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变化的能力
        1、做好传染病医院收治危重病人的中医药救治工作。地坛、佑安传染病院的中西医结合科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定点综合医院的中医科是承担中医药诊疗甲型H1N1流感的主体,要在市中医药防治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中医药参与和指导作用,为中医药防控甲型H1N1流感探索诊疗经验,推广中医诊疗方案,并做好病历整理,为科研工作提供充分资料。
        2、做好各区县定点医院和集中观察场所的中医药防治工作。各定点医院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要有中医药人员,各医院中医科和中西结合科要积极发挥作用,按照市中医管理局下发的治疗和预防指南(见附件1、附件2)开展救治工作,同时接受辖区中医药专家委员会和辖区三级、二级中医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
        3、开展辖区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本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是全市各区县中医药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技术队伍的主体之一,承担辖区内社区居民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指导任务。开展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辖区中医药防控指导工作: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负责丰台区、崇文区;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石景山区;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负责朝阳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负责东城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负责西城区;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负责海淀区;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负责宣武区;各城区及各远郊区县二级中医医院负责本辖区中医药防控工作。
        4、继续做好中医医疗机构的防控工作。全市设置感染疾病科的中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落实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和治疗方案。医院诊室设置必须符合传染病防控要求,流程合理。严格对发热病人进行筛查、诊断、隔离、治疗和输送,完善疫情上报制度,严格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控制院内感染,认真履行职责。
        二、落实各项中医药防控措施和责任
        1、加强对辖区中医药防控工作的指导。各中医医疗机构要成立以院长为首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领导小组和以专家为主体的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专家指导组,建立起可以适应疫情蔓延需求的中医药应急技术指导队伍。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新形势,科学、有效积极做好中医药防治工作。各中医医疗机构在辖区内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易感人群、重点人群,居家隔离,社区、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中医药防治工作指导。开设中医药专台,指导并提供治疗性用药和中医药预防性投药。
        2、落实对基层中医药防治的技术培训。中医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社区医生甲型H1N1流感及传染病防治的指导培训,落实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技术方案的应用,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广泛开展中医药防治工作。
        3、科学合理进行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储备。中医医疗机构要针对辖区社区的人群分布及医院门诊量,科学合理地储备应急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储备目录见附件3),以适应辖区人群疫情蔓延的治疗需求。
        4、保障各辖区防治中药的生产供应。城八区三级中医医院制剂室承担辖区防治甲型H1N1流感中药制剂的生产供应,北京中药研究所承担各郊区县(除密云县)中医医院中药制剂的生产供应。各制剂生产单位要核查和落实中药煎药设备,满足对重点人群、易感人群大流行期间预防及治疗用药的需求。
        5、加强大型活动的预防性投药工作。在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的指导下,对全市大型活动、重点人群开展群体性定期中药预防性投药,以确保大型活动场所安全。
三、加强辖区中医药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1、区县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要充实中医药力量。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要有辖区三级、二级中医医院领导和专家进入,负责辖区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导工作。
        2、完善各区县中医药防控工作方案。各区县卫生局和中医医疗机构要在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的成立、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专台的建设、工作量的统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药品的储备,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制定工作方案,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备案。
        3、保证市区两级中医药防控工作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各中医医疗机构要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确定一名联系人,每星期一下午三点前将《北京市中医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表》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E-mail:LIJUN050322@163.com)
        4、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市中医局与各区县卫生局共同对各辖区落实北京市中医药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技术方案、对口支援情况、社区中医药预防措施、药品储备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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