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北京市回民医院为北京市回回医临床诊疗培训基地的函
日期:2009-09-09
京中医政字〔2009〕86号
北京市宣武区卫生局: 根据北京市民委“关于北京市回民医院申办北京市民族医药研发基地的批复”,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研究决定将北京市回民医院回回医临床诊疗工作纳入北京市中医药发展“十一五”计划,依靠北京市回民医院回回医传统医学的临床技术和人才优势,发挥回回医的传统特色,成立“北京市回回医临床诊疗培训基地”,基地建设为期三年。此基地作为北京市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共同促进传统中医药的发展。
附件:北京市回回医临床诊疗培训基地建设标准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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