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京中医政〔2010〕51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公立三级综合医院:
《201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京政发〔2010〕6号)中要求“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在全市公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我局下发了《关于北京市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室的通知》(京中医政字〔2009〕36 号),要求全市综合医院设立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特色,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切实提高综合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2010年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对全市公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情况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内容
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08〕50号),落实《201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京政发[2010]6号)“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在全市公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的工作任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特色,在全市公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设立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2010年底达到100%。
二、督导工作安排
对全市公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是督查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情况。
(一)部署调研阶段:2010年5月召开全市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开展状况调研,摸清公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的现状。
(二)落实任务阶段:2010年6月-10月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三级综合医院,要围绕工作目标,细化落实方案,履行各自职责,层层落实责任,使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的设置率达到100%。并将工作落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0年11-12月
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和区县卫生局进行督导检查,保证折子工程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明确目标
《201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关系着首都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综合医院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把中医药科室的发展纳入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将其作为满足首都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的重要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二)细化方案,层层落实
要认真部署,履行职责,细化落实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填写“北京市公立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情况调查表”和“201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督察落实预案表”。预案要做到实事求是、科学预测、靠前安排、积极推进,尽可能明确工作节点和关键信息,每季度末的预期工作目标要尽可能量化。对尚未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的,要制定工作时间表,按照标准尽快设置。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公立二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和督导。2010年12月前,保证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的设置率达到100%。
(三)加强监控,落实效果
各单位在落实任务时,要不走过场,不断改进、完善落实措施,高度重视落实效果,要做好项目落实过程中的监督控制,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保证全过程的监控到位。
“北京市公立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情况调查表”和“201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督察落实预案表”于6月4日之前传真至医政处。
附件:1.201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督察落实预案表
2.北京市公立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情况调查表
二 ○ 一 ○ 年 五 月 二 十 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