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北京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  

日期:2010-06-01        


京中医政〔201060

 

 

首都医科大学、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08〕50号),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满足北京市民对中医儿科诊疗服务的需求,我局将在全市建立2-3个市级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并制定《北京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建设标准》。经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后,现决定批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为“北京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
  希望北京中医医院按照《北京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建设标准》,认真落实建设任务,实现建设目标,在医疗、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推进北京市中医儿科事业的整体发展,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做出贡献。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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